寄鋰電池、充電寶這類帶電貨物國際空運,不少人都踩過坑 —— 要么缺份測試報告被航司直接拒收,要么 UN 編號標錯導致清關延誤,甚至因包裝不當引發安全風險。到底哪些合規要求是硬指標?UN 編號該怎么精準標注才不踩雷?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到貨物能否順利起飛、通關。接下來,深圳英誠物流將為您詳細解答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
安全測試必須過:UN38.3 + 鑒定報告是 “通行證”所有鋰電池、充電寶空運前,都得通過 UN38.3 測試 —— 這是國際通用的安全檢測標準,涵蓋海拔模擬、熱循環、振動、短路、沖擊等 8 項核心測試,少一項都不行。如果每包裝含超過 24 個電芯或 12 個電池,還得額外做 1.2 米自由跌落測試。同時必須備齊航空運輸條件鑒定報告,這兩份文件是航司接貨的關鍵,缺一個直接拒收,之前就有客戶因漏帶鑒定報告,貨物在機場滯留 3 天還得重新補測。
運輸分類要分清:不同類型限制不一樣
內置鋰電池(如手機、筆記本內置電池):額定能量≤100Wh 可常規空運,無需航司特殊批準;100Wh-160Wh 需提前向航司申請;超過 160Wh 禁止作為行李運輸,僅能按貨運特殊流程申報。
備用鋰電池 / 充電寶:嚴禁放入托運行李,僅可隨身攜帶。額定能量≤100Wh 可直接帶,100Wh-160Wh 需航司批準,超過 160Wh 直接禁運,千萬別抱有僥幸心理。
鋰金屬電池(如紐扣電池):單電池鋰金屬含量≤2g 可常規運輸,超過 2g(醫療設備除外)需按貨運申報,超過 8g 則禁止空運。
包裝防護做到位:避免短路和損壞鋰電池必須獨立包裝,電極要用絕緣膠帶包裹好,防止與金屬物品接觸引發短路;充電寶等備用電池需裝入硬質密封包裝,做好緩沖防護,避免運輸中擠壓、碰撞導致損壞;帶電池的設備要確保開關處于關閉狀態,防止意外激活耗電或引發安全隱患。
貨運文件要齊全:信息標注不能含糊航空貨運單上需明確標注 “鋰電池”,同時寫清 UN 編號、電池類型、額定能量、荷電狀態(SOC)等關鍵信息;隨貨必須附帶 UN38.3 測試報告、航空運輸條件鑒定報告,若屬于危險品運輸,還得填寫《危險品托運聲明書》,文件信息要和實物完全一致,不能有遺漏或錯誤。
先選對編號:按貨物形態對應好不同運輸形態的帶電貨物,UN 編號完全不同,標錯會直接導致清關延誤:
UN3480:單獨運輸的鋰離子電池(如散裝充電寶、未裝機的鋰電池);
UN3481: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離子電池(如帶內置電池的手機、筆記本);
UN3090:單獨運輸的鋰金屬電池(如散裝紐扣電池);
UN3091:安裝在設備中的鋰金屬電池(如帶紐扣電池的電子手表)。特別注意:內置充電寶的便攜音箱,需標注 UN3481,而非單獨運輸的 UN3480。
標注位置與格式:清晰醒目是關鍵
包裝外箱:UN 編號字體不小于 12mm,要醒目地標注在包裝表面,緊鄰 9 類危險品標簽,同時注明電池類型(如 “LITHIUM-ION BATTERIES”)和額定能量;
航空貨運單:“貨物描述” 欄需按 “UN 編號 + 貨物名稱” 格式填寫,例如 “UN3480, Lithium ion batteries, 100Wh each”;
附屬文件:裝箱單、商業發票、危險品托運聲明書中,需同步標注對應 UN 編號,確保所有文件信息一致。
特殊標注要求:這些細節別忽略
集合包裝(多個鋰電池包裝件合并):外箱需標注總 UN 編號,并注明內裝電池數量;
個人用充電寶:需額外標注 “FOR PERSONAL USE”,區分商用批量運輸貨物;
荷電狀態(SOC):單獨運輸的鋰離子電池,SOC 不得超過 30%(部分航司有明確要求),需標注在包裝上。
未提供 UN38.3 測試報告或鑒定報告:提前找具備 CNAS 資質的實驗室完成測試,拿到報告再安排運輸,別臨時補測耽誤時效;
UN 編號標注錯誤:先明確貨物是單獨運輸還是內置在設備中,再對應選擇編號,不確定可咨詢貨代確認;
包裝防護不當:嚴格按要求做好電極絕緣、硬質包裝固定,別圖省事簡化包裝,避免引發短路等安全事故。
以上便是本期深圳英誠物流為您分享的全部內容,若您還有任何國際物流方面的服務需求,請咨詢深圳英誠物流專業的國際物流顧問。